財務

最近公司的財務狀況好像不是太好,因為總有人前來鬧事要賬,據說是以前的老總挪用了一筆款,而且在外面以公司的名義到處借款,可能是公司領導層的疏忽,前任老總臨走時候帶走了幾份已經蓋好公司印章的合同,所以現在一發生事情人家就直接來找我們公司了,很多人都說這個事情我們公司么有參與,不應該由我們來承擔責任,但是學過法律的人都知道,在法律中有一種代理形式叫做表見代理,大概的情形就是上面所說的那樣,因此我們就不得不得承擔這個責任了。